2012年12月28日上午,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七十五次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深圳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(草案)》、《深圳市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(草案)》、《深圳市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(草案)》和《深圳市2013年财政预算(草案)》。这一系列计划和预算草案将提交市人大审议。
据了解,我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政府投资项目计划、重大项目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安排,体现出四个特点:一是突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,在预算和项目安排方面予以重点倾斜;二是突出以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,努力为深圳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,增强城市未来竞争力;三是突出"五位一体"的总体布局,着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文化软实力建设;四是突出持之以恒地推进特区一体化,为全国加快城镇化建设探索经验。
会议要求,上述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安排,要进一步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、中央和省的相关要求,围绕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,站在更高层面、以全球视野来谋划深圳的发展;要按照建设经济中心城市的要求,推动深圳在更大的范围内集聚资源、开拓市场,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发展格局,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;要进一步强化"深圳质量"理念和标杆,以理念的率先带动行动的率先、成效的领先,全面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。(转自深圳特区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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