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:
根据《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)、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<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>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规[2018]623号)的有关规定,深圳市工程咨询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将开展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(含预评价)工作,现将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(含预评价)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申报
(一)申报要求:申报单位应根据《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》、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》及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,认真准备申报材料。申报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,承诺对申报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,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承诺书应扫描上传到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》中。
(二)申报范围:自愿申请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(含预评价)的单位。
(三)申报方式:申报单位通过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》在线申报。
(四)申报材料:申报材料包括单位申请表、单位证明材料、人员证明材料、业绩证明材料等部分。
二、评审
(一)工作机制
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(含预评价)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在线受理、集中评审方式进行。
1、评审机制。为确保公平、公正做好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(含预评价)工作,协会拟建立三级评审机制,即合规审查、专家评审、评审委员会审查。合规审查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,专家评审后进入评审委员会审查阶段,根据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(含预评价)等级的决定。
2、结果反馈机制。对合规审查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合规的,告知申报单位补正;对专家评审、评审委员会审查后发现的问题,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,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解释说明,解释说明材料提交专家评审、评审委员会审查。
3、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由协会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,人数不少于7人,专家占比不少于50%。其主要职责是对专家评审过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(含预评价)申请是否符合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》进行审议。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,即为通过。
4、选聘专家。参与乙级专业资信(含预评价)和PPP咨询乙级专项资信(含预评价)工作的专家由协会专家库选取。
(二)合规审查
协会按照有关规定,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审查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,告知申报单位补正的内容。合规审查中若出现有异议的材料,可以向申报单位征询,或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。审查不同意的,明确说明理由和依据。
(三)专家评审
组织专家对合规审查后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具体内容包括单位证明材料、人员证明材料、业绩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条件。
(四)评审委员会审查
评审委员会根据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》对专家评审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。
(五)意见反馈
协会将通过深圳市工程咨询网告知申报单位通过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》查看评审结果,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反馈意见。
(六)反馈处理
受理申报单位反馈意见,组织专家进行复审,专家复审通过则进入公示阶段。
三、公示、公布和颁发证书
(一)公示
评审结果将在深圳市工程咨询网上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、书面质疑及投诉,所有咨询、质疑及投诉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。
(二)公布
公示结束后,协会汇总相关材料,按规定程序确定评审结果,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上报最终评价结果。
(三)颁发证书
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(含预评价)证书分为专业资信和PPP咨询专项资信两种。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,正本统一印制,副本为电子证书,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有效期为3年,预评价资信证书有效期为1年。评审结果公布后,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、打印和使用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(含预评价)证书(副本)。
四、有关时间安排
(一)启动阶段:2018年6月20日-7月4日拟定工作方案、发布公告,召开工作会议;
(二)申报阶段:2018年7月5日-8月6日在线申报、合规性审查;
(三)评审阶段:2018年8月7日-9月5日专家评审、评审委员会审查;
(四)公示公布阶段:2018年9月6日-21日公示、反馈处理、公布结果;
(五)制发证书阶段:2018年10月1日-30日制作、颁发资信评价证书。
五、社会监督
协会开展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工作期间接受社会监督,同时受理投诉和举报。
电话:
邮箱:
六、技术支持
系统问题请致电: 010-8833 7663,15810510640,18210438917
申报问题请致电:83799077 83799079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)
附件1:
《2018年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说明》
附件2:
《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评价申请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