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规划〔2017〕730号
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,有关人民团体,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:
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关于统筹推进“十三五”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。
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和“十三五”规划《纲要》分工要求,细化实施责任和目标任务,建立实施工作台账和跟踪机制,强化统筹协调和支撑保障,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实施参与门槛。为确保实施工作有序有力推进,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和问题,请各单位按《意见》要求,认真填写有关材料并按时送我委汇总。
附件:关于统筹推进“十三五”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17年4月18日